中文名: 吉林大學遠程教育:國際商事仲裁法
資源格式: 光盤鏡像
課程類型: 法學
學校: 吉林大學
主講人: 姜華
版本: 更新完畢/共32講
發行日期: 2007年
地區: 大陸
對白語言: 普通話
文字語言: 簡體中文
簡介:
簡介:國際商事仲裁是指在國際商事活動中,當事人雙方依事先或事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有關爭議提交給某臨時仲裁庭或常設仲裁機構進行審理,並作出具有約束力的仲裁裁決的制度。
綜觀國際條約及各國立法與實踐,對仲裁國際性的認定,一般有以下幾種做法:
(1)以單一的住所或慣常居所作為連結因素,當事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或慣常居所不在內國的,則為國際仲裁。
(2)以國籍作為劃分標准。即當事人中至少一方國籍是非內國國籍的,則為國籍仲裁。(3)以國籍、住所、合同履行地、仲裁地點以及標的物所在地等多種連結因素作為界定標准,只要上述連結因素中的幾個或一個不在內國的,都是國際仲裁。如1985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法國可以說是采用多種連結因素界定仲裁國際性的典型國家。
中國關於仲裁國際性的界定有個變遷的過程,而現今則采取多種連結因素界定仲裁國際性的復合標准。包括當事人的國籍、住所、爭議標的物和設立、變更或終止民(商)事法律關系的法律事實,涉及港、澳、台的商事仲裁,也可歸為“國際”仲裁。
一般而言,多數國家對“商事”是盡可能作廣義解釋的。依中國於1986年12月2日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時所作商事保留聲明,中國只對根據中國法律認定為屬於契約性和非契約性商事法律關系所引起的爭議適用該公約。
代碼
吉林大學遠程教育課件,CSF格式,由姜華主講,每講約45分鐘。
截圖: